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9日在南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院长 阎福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开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区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上水平”为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新收案件10953件,审(执)结10453件。诉讼标的总额21亿元。
一、服务大局,切实保障区域经济科学发展
紧紧围绕“促惠上”活动,出台21项措施,努力为市、区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落实院领导与区领导对口联系和协调制度,为区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主动靠前,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及时沟通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坚持为区域发展服务。院领导主动走访今晚传媒集团、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功勋、明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企业规范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深入紫光苑、阳光壹佰国际新城、昔阳里等社区,现场调研,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生活难题。坚持与劳动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政策培训,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制度,有效减少劳动争议。高度重视涉台民商事案件审理,完善涉台民商事案件纠纷化解机制,为台商经营投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为重大项目服务。高度关注市、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精心部署,全力以赴,快速圆满审、执结一批涉及地铁沿线及天拖地块整理项目中的腾房案件,为确保地铁工程等市、区重大项目顺利进行作出积极贡献。
二、公正司法,积极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
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区域安全稳定。全年审结刑事案件565件,判决有罪人犯833人。依法严惩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理上述案件391件,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大经济犯罪惩处力度,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86件,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落实量刑规范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276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2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为被害人追偿附带民事赔偿款695万元,努力降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
贯彻自愿合法调解原则,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诉讼调解,创新调解方法,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定分止争中的优势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延伸调解领域,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与劳动、房管、卫生、交管、保险等部门联系,积极化解劳动争议、物业合同、医疗服务、交通事故、保险合同诉前纠纷,充分发挥联动调处机制作用。
关注民计民生,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7223件。其中,审理涉及群众婚姻家庭的赡养、抚养、离婚等案件1121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审理涉及群众财产的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及租赁等案件966件,依法维护群众财产权益。审理涉及群众生活环境的物业服务、相邻关系、排除妨碍等案件1422件,调处化解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审理涉及企业、群众投资经营风险的买卖、保险合同等案件1162件,依法维护合同双方权益。审理涉及群众工作、生活的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等案件1258件,注重心理疏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结涉及工商、劳动、城建、公安、交通等行政案件66件,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不断引导、规范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向行政机关提供司法建议和法律咨询,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的发生。先后向市、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近年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得到充分肯定。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执结案件2455件。建立执行联动、反规避执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化解疑难案件。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34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促使13人主动履行义务。对12名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认真审核并上报公布1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促使2人主动履行义务,有力震慑了一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加大对涉及民生、困难群体案件的执行力度,圆满执结新城市花园住宅维修基金等案件,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执行到位案款2.1亿元,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为民,主动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继续创新和改进便民利民措施,增强司法为民的实际效果。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严格导诉、咨询、查询、法官热线、材料收转、特殊人群帮扶等诉讼服务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司法服务。认真贯彻新《民诉法》相关规定,加强诉讼指导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万余人次。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收诉讼费用66万余元。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继续深化社区法庭工作,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渠道、新方法。对涉及邻里纠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当事人行动不便和被告下落不明等案件,主动深入社区,实地调查、现场调解、就地化解。利用“三八”、“五四”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法律咨询和法制课堂活动20余次,受到社会各界欢迎。坚持开展扶贫帮困,走访慰问南丰里和三潭东里社区19户困难党员群众,送去党的温暖。
积极促进涉诉矛盾化解。畅通当事人信访渠道,落实领导包案、全员接访、情况通报、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合理诉求。注重源头治理,通过清理积案、案件风险评估、敏感案件预警提示等工作机制,有效降低信访数量。
四、阳光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继续扩大司法民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认同和信赖。
加强诉讼服务公开。在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窗口,利用电子屏、触摸屏、宣传牌、法官墙,公开立案程序、文书样式、收费标准、案件流程、法官简介等信息,做到诉讼服务公开化。
加强审判公开。积极推行庭审录音录像、裁判文书上网、诉讼电子档案查阅等司法公开措施。采取公开透明方式,确定评估鉴定单位,推进司法辅助工作公开化。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开门接受社会监督。对多起社会关注的刑事案件,通过庭审录播方式,及时让公众知晓案件进展,提高审判公开透明度。
自觉接受广泛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走访、邀请人大代表座谈196人次,旁听案件、视察法院工作28件次。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座谈、旁听案件22件次。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通过设立院长信箱、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收集舆情信息、编发《南法月报》、制作《法苑之窗》专题片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加强人民陪审员和执法监督员工作。采取旁听庭审、专题讨论等形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陪审案件905件,陪审率达到96.67%,同比上升4.97%,充分发挥了监督审判、宣传司法的作用。在续聘14名执法监督员的基础上,重新选聘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实执法监督员队伍。执法监督员全年监督案件102人次,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五、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
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要求,我院围绕三级指数21项指标,强化审判管理,加强质效监督,不断提高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为确保审判质效指标均衡发展、逐步提高,我院采取年初预设质效指标、随时监督提示、每月统计通报、季度考核评析的方式,跟踪各项指标走向,考核部门落实责任,细化指标分解到人,以严格的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指标不断优化。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制定《审判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定期通报案件质效数据、质量分析和评查结果,及时规范、引导。本年度,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7.7%,同比上升5.6%,服判息诉率达到89.3%,同比上升0.4%,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制定《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的指导意见》,采取每周督办、审限提示等方式,对案件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督,及时清结。本年度,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1%,同比上升0.24%,当庭裁判率达到98.9%,同比上升30.4%,平均审理执行天数40.61天,同比缩短14.41天,审判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法院自身建设水平
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和廉政建设,努力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加强政治学习,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区委和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举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知识竞赛,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员示范岗”和“十佳”标兵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全年收到锦旗90面,表扬信34封。迎庆建院60周年,精心筹建院史馆,使其成为引领干警思想的教育基地。
加强纪律教育,改进司法作风。全年开展“严明纪律、整顿作风”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审判纪律、廉政纪律。加强审务督察,严格规范管理,改进司法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扎实推进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开展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文书评比、课题调研、案例评析和学术征文活动,促进司法能力提升。全年组织干警培训15项,培训人员200余人次。7篇调研报告、学术文章和案例评析在市法院系统和市法学会征文活动中获奖或刊发。
加强廉政教育,确保司法廉洁。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并认真落实廉政责任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相关规定,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采取日常提示和案例警示的方式,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全院无违纪情况发生。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能够圆满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为民理念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四是司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14年,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共建美丽新南开”的总体要求,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着力提升能力第一需要,筑牢司法廉洁第一防线,努力实现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主要做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求实效。采取多种形式,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刻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转化为做好法院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并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司法实践中贯彻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在深入推进美丽新南开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加注重服务大局的实际效果,主动服务南开区做好“六篇文章”,高标准完成区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建设美丽新南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在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求实效。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南开社会安定有序。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健全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继续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完善信息化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上下功夫、求实效。按照上级法院部署,以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以提升司法能力为核心,以完善职业保障为重点,全面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力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努力为南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优异成绩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