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斌1999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南开法院工作,从研究室到庭前准备庭再到审判业务一线,十三年来不同部门的经历让他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和收获。岗位在变,角色在变,但司法为民的信念没有变,踏踏实实的作风没有变,高尚的人格魅力没有变,出色的工作使得他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公认,也得到了院、庭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评价。近年来,张晓斌同志先后荣获市法院先进个人、院“十佳”标兵、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某一域”,张晓斌明白法院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凡是党委、政府的工作难点,都是法院的工作重点。妥善处理好企业改制、城市建设、劳动保障等困扰地方发展的案件,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他负责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政策性、敏感性极强,尤其是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各种司法解释相继出台,劳资矛盾日益激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官司也与日俱增。作为主要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之一,他认为劳动争议案件很多时候牵一发,动全局,因此对待该类型案件绝不能简单裁判。为了能够妥善处理好此类案件,他经常利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领会立法意图,从理论上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也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通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通过学习,他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成为我院专业领域较有造诣的法官之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还积极参与学术征文活动,先后有三篇论文在市法院获奖、两篇文章在《天津审判》上发表。
“司法为民”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它最终要在平凡的司法事务中来落实。从张晓斌的身上,我们看到,平凡的岗位仍然能使青春散发出绚丽的光彩。他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严谨负责,以出色的业务能力实现了法院的公信力;以真诚的服务、热情的态度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办案精神诠释了人民法官公正、为民的文明形象。踏踏实实,平凡的岗位上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任劳任怨,烦琐的事务中凸现着默默奉献的无私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