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进入南开法院,1996年开始独立办案,做了八年书记员,她先后在民事审判庭、执行一庭、司法技术辅助室等部门工作,现任民二庭法官。28年默默工作,28年埋头实干,28年轮岗历练,使她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当她再次调回民事审判庭干审判的时候,凭借这些阅历,不仅有助于克服案件多、难度大等不利因素,而且在提高案件结案率方面成效显著,这更为她能够成为一名优秀法官打下了坚实基础。
马艳甘于奉献、钟情审判。她8月份结案数量达42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审结1.9个案件。她有时顶着暴力,抛却个人安危而不顾,有时还受到当事人的指责、社会的误解,而这些委屈,她都选择了默默承受。但是这一切并未影响她工作,仍然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事业上。作为一名老同志,她不仅要照顾家庭,还要争取多办案、快结案。她一般是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当案件到手后,她首先是认真地阅卷,按照难易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然后以最快速度安排开庭,并积极主动加班加点,对每一起案件,能今天审完的绝不拖到明天。她说:“法官每办一个案件都要以法律为依据,立足法律,以事实为基础,秉公而断,还要考虑所办的案件与公序良俗、社会效果、是否相一致。”因此,她审理案件常常是善于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的统一起来。在案件审理期间,她总是会细心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努力做到判前和判后的释法工作,并不断提高调撤率和结案息诉率、信访率,以最好的方式办理好每一案件。在面对成绩和荣誉的时候,她总不忘他人,她总是说:“书记员李婵不仅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更是我的好搭档,她从未因家庭原因耽误过工作,所以我的成绩离不开李婵的支持。”
曾审理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马艳记忆犹新。法院于2016年5月20日对此案进行了立案,并应原告提出申请保全的请求,给予协助办理保全手续,并立即前往石家庄市为原告办理了银行和房管局的冻结手续,督促被告履行付款义务。但是在被告进行付款过程中拖延给付,最后一笔被告铁了心的不给。原告着急如焚,多方催促被告仍不履行,为了原、被告双方尽快解决案件,马艳带病亲自和执行干警到石家庄作被告工作,经过耐心调解,析法明理,解除被告冻结资产,激活其正常资金运转,才将最后一笔案款执行到位。协调了双方关系,并顺利解决了此案,案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为表示感谢,原告方特意给马艳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