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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试点摸索经验   建立机制提升质效
——南开法院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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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旺  发布时间:2016-12-15 15:43:41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12月13日,南开法院提请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南开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及“刑事和解制度”实施推动会顺利召开。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崔树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褚鲁闽,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戴红心,区公安局副局长郭红,区司法局副局长任丽荣等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崔树成对南开法院积极推进刑事诉讼纠纷解决制度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辖区各政法机关认真学习“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及“刑事和解制度”实施的相关精神,确保两项制度高效落实,为进一步促进南开区刑事审判工作地有序开展主动作为。


禇鲁闽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和解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司法意义做了基本介绍,并希望与会单位能够把两项制度作为本单位2017年的重点工作与南开法院工作计划进行有效对接,通力合作,确保两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就两项制度的实施建议作了具体说明,并认真听取与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单位分别就两项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示将尽快制定相关的衔接规章制度,推进两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据了解,近年来刑事诉讼案件受案量逐年提高,特别是轻微刑事案件的数量高居不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占比较高,成为信访缠访案件的主要源头;刑事诉讼各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司法改革后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数量较少。针对这种情况,南开法院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结合认罪认罚制度的试行、此前已经实行的刑事速裁制度、刑事诉讼法有关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和“刑事和解制度”贯彻实施,为最终实现刑事案件的精细化管理、案件繁简分流,保障案件质量,提高审判质效。

 
来源:南开法院
责任编辑: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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