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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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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2-29 11:29:18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6日在南开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南开区人民法院 阎福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开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区委全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津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建设美丽学府、幸福南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7742件,审(执)结14572件,诉讼标的总额8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6.7%、29.8%和211.1%。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公正司法,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563件,判处罪犯704名,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310件;打击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82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2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69件,维护市场管理秩序。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认真执行天津高院制定的《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相关案件13件,有效缩短审理期限。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146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为1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为被害人追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607万元,努力降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改革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创新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妥善审结商事案件2453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票据纠纷等案件349件,规范金融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合同案件527件,促进公平交易。审结股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案件29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审慎处理天津万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桦科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多次深入现场,耐心释法答疑,妥善做好债权人稳定工作,确保案件有序推进。主动走访辖区企业,举办专题讲座,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监督行政执法,推进依法治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90件,同比上升95.9%。认真审查房屋征收、环境保护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9件,推进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与区法制办共同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利用3.8国际劳动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组织旁听庭审、指导模拟法庭、参观院史馆等系列活动。邀请社区干部、中小学生等30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拟制案例选编,以通俗易懂的案例故事,普及法律知识,满足群众需求。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在淦江路小学举办“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讲座,深入昔阳里、嘉陵北里等社区,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传递法治正能量。

    二、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发展成果。

    创新服务形式,便利群众诉讼。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统一登记立案标准,规范登记立案流程,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拓展诉讼服务大厅、网站及12368热线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周到便捷的诉讼服务。大厅全年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案件查询等7786人次,接听12368热线2050人次。与区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暨诉讼服务大厅律师服务窗口,律师在大厅接待来访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便利。深化社区法庭工作,选取典型案件,深入社区,现场调查,就地开庭,让司法走进群众,贴近群众。

    多元化解纠纷,全力保障民生。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民事案件8232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审结物业服务、供热合同等案件2600件,维护群众生活秩序。审结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案件1266件,推进家庭道德建设。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案件1082件,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等案件1135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审结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合同等案件668件,维护房产交易秩序。完善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与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化解物业纠纷,诉前调解纠纷1537件,发挥联动调处的积极作用。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建立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通过视频接待当事人14名,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力做好信访稳控工作,耐心接待、多方协调、有效化解信访案件。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对特殊困难当事人依法及时办理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收诉讼费374万元。

    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借助天津高院建立的执行指挥中心,实现网上查控,促进执行工作提速,执结各类案件3105件。利用最高法院“总对总”和天津高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在全国20家金融机构和本市5家商业银行对被执行人账户的网络查询和冻结,发出查询申请891次,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1.5亿元,通过网络迅速冻结账户资金,有效节省了执行成本和时间。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开展集中执行活动20次,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33人,限制出境53人,促使30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39例,其中64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义务。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及“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清理执行案件331件。周密部署、集中执行超期占用东方商厦场地案件,保障楼宇经济发展。全年实际执行到位款4.8亿元,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扎实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模式,认真推行司法标准化,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推行司法标准化,促进案件质效提升。全面推行审判流程运行标准、庭审质量标准、裁判文书质量标准、司法公开实施标准、案件质量问题认定标准、审判组织工作标准,细化操作流程,加强指导监督,强化达标考评,推进司法标准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制定《审判执行绩效考核办法》,将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公开、审判辅助四个方面12项核心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每月通报考核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指引审判运行态势。建立院、庭长及行政部门法官办案制度,做到法官全员办案。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共审理案件1103件,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专项评查,对已结案件按比例抽查,制作评查报告,指出存在问题。定期通报、分析案件质量情况,规范事实认定,统一法律适用,全年判决案件发改率为0.9%,同比下降0.38个百分点。加强案件效率管理,对临界审限的未结案件,预警提示,督促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判委员会逐案听取汇报,制定审理方案,限定结案期限。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的严峻形势,确定工作目标,督办案件进展,四季度全院干警加班加点,奋力拼搏,共清理存案3788件,全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6%。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全面公开案件相关信息,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9240件,数量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深化司法公开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科技法庭各项功能,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实现庭审可视化、网络化、远程化管理,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庭审22件,科技化庭审让公正看得见、摸得着。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显示屏、触摸屏,发布开庭公告、诉讼指南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情况,信息化诉讼服务让群众少受累、多受惠。建立数字化电子档案,投资180万元,完成1968年至2015年21万册、745万页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实现每个案件电子档案与诉讼卷宗同步归档,数字化档案管理让档案保存更安全、查阅更便捷。

    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座谈交流,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赠阅《南法月报》,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并监督法院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及时办理回复检察建议。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来自街道、学校、企业、机关的10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2826件,陪审率达到100%,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邀请执法监督员监督审判执行工作112人次,促进廉洁公正司法。主动接受网络舆论监督,通过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及时编发宣传法院工作的信息、文章382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改进各项工作。加强与网民互动交流,及时跟帖回应,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坚持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在司法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牢牢抓住处级领导和中层干部两个“关键少数”,组织学习研讨班,举办专题党课,召开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找“不严不实”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石玉波学习活动,广大干警忠实履职,创先争优,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民二庭、全国法院系统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张明、天津市劳动模范刘金刚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干警。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专业素质。严把职业入口关,招录选调生、公务员21名,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加强调研工作的相关制度,以开展司法调研和应用法学研究为抓手,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方式,搭建岗位练兵、业务研讨、学术交流的平台。全年组织各类培训30余项,培训干警800余人次,广大干警的专业素质不断提高。连续第三年承担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任务,撰写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9篇在天津高院获奖、刊发,1篇案例入选天津高院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加强岗位责任目标考核管理,通过定编、定岗、定责,建立无缝链接岗位责任体系。加强日常考核管理,重点考察干警在完成重要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建立考核管理、评选表彰、晋职晋级工作机制,将考核与评先、晋升工作紧密结合,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区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公开竞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产生2名副处级和1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配齐配强处级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为法院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履职严格、监督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层层签状、人人承诺,形成全员廉政氛围。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专题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天津法院工作人员业外行为规范》,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审务督察,对警容风纪、机关秩序等方面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督促整改,有效促进干警纪律作风转变和机关秩序规范。坚持从严管理,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时开展提示性、警示性、诫勉性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较好地完成了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形势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司法能力与胜任繁重审判任务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个别干警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个别干警司法为民和廉洁自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司法工作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改革创新的勇气和魄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严格依法履职,主动靠前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司法标准化工作,为建设美丽学府、幸福南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区委“瞄准一个目标、坚持一个要求、树立五个理念、全面推进五个打造”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认真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友爱;公正审理商事案件,建立诚信市场秩序;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完善诉讼服务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建设法治南开作出新贡献。

三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紧紧依靠区委领导,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信息化集控中心,实现审判流程、案件监督、行政管理、司法公开、诉讼服务、运行维护六大功能,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始终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确保广大干警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为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忠实履职,扎实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建设特色突出、实力雄厚、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美丽学府、幸福南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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