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南开法院总结毒品犯罪新特点
分享到:
作者:王旺  发布时间:2017-06-23 17:06:06 打印 字号: | |

2017年以来,南开法院针对辖区毒品预防教育继续开展了多项禁毒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悬挂条幅,现场普法等形式进行以案析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同时突出警示和预防毒品犯罪的作用。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该院对审理的1起女性贩毒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截止6月20日,该院共审理涉毒案件25件30人,涉案毒品总量130.5719克。其中7件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18件为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此类案件影响区域稳定发展,需给予高度重视。对此,该院进行全面梳理,反映毒品犯罪新的特点:一是犯罪主体年轻化,无业人员为主,文化程度偏低。28人系“八零后”,占比93.33%;其中女性占6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人;27人系无业状态,3人有工作,分别从事酒吧、洗浴和夜总会等工作;29人学历均为高中及以下。二是毒品种类多元化,传统毒品与新型合成毒品犯罪交织。海洛因不再“一枝独秀”,摇头丸、K粉、麻古、冰毒、麻黄素等新型毒品、制毒物品纷纷涌现,种类、纯度也结节攀升。贩卖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类合成毒品的案件呈主导类型,为21件,占比84%。三是犯罪手段多样化, “化整为零”“小包散卖”趋势为主。毒贩大多利用孕妇、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进行身体携带,或者将毒品伪装成糖块、装进掏空的大理石通过客运、出租车运及快递运输等渠道进行隐秘贩卖,而且刑法规定的贩卖毒品犯罪的起刑点、刑期均高于持有毒品犯罪,毒贩为规避严厉惩罚,增强犯罪隐蔽性,大多采用“化整为零”“小包散卖”的手段进行零星贩毒。该院对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量刑平均约为3年零3个月,而对贩卖毒品犯罪的量刑平均仅为一年零10个月。四是吸毒者呈现反复性,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问题比较突出。毒品再犯占有较大比例,重操旧业的现象在毒品犯罪中较多,且在30名被告人中,有19人为累犯或有前科,有26人有吸毒史,分别占毒品犯罪总人数的63.33%,86.67%。

来源:南开法院
责任编辑:徐江

友情链接:

新华网

人民网

光明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天津法院网

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

天津庭审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