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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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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娜  发布时间:2018-03-06 09:15:39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法律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8462.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134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462.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1344.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8462.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8462.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1344.0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7677.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购置、办案业务费以及本部门正常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公共安全支出含项目支出预算623.1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项目12.1万元;聘任制书记员项目335.0万元;司法鉴定、办案差旅、辅助办案人员劳务费等办案业务费和庭审办案等业务装备费项目276.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61.2万元,包括办公费200.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手续费5.0万元、水费30.0万元、电费170.0万元、邮电费120.0万元、取暖费21.2万元、物业管理费180.0万元、差旅费1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0万元、维修(护)费35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8.6万元、劳务费650.0万元、工会经费40.7万元、福利费113.0万元、交通费251.0万元、公用经费其他66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52.0万元,主要项目是:货物类项目220.0万元,服务类项目332.0万元。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没有其他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四)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9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4.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3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院出国经费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1.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标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55.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执法执勤车辆更新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人数变化

 

附表-附件 2-8,10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8/03/06/46008C5A29CAC577824B9214DF8BD3D2.xls

来源:南开法院
责任编辑: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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