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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用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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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星曈  发布时间:2018-07-08 17:15:43 打印 字号: | |

7月4日上午,按照执行工作 “夏季专项行动”安排,南开法院集中40余名干警兵分两路,不畏炎热直奔6起被执行人住处开展执行行动,取得明显成效,3人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曹某系房屋买卖合同的被告,因市场房价上涨拒不履行合同。经法院判决,要求曹某与原告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中介费和差价费共计37万余元,但曹某到期未履行。申请人刘某于2017年11月提出执行申请。法院通过采取“四查”措施(查银行、查车辆、查房产、查债权),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近期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今天上午,执行干警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找到小区物业,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寻找被执行人行踪,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在本小区另外楼栋租住,一行人迅速赶赴被执行人曹某住处,但经约10分钟的敲门和等候,房门始终未开。承办法官将执行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后离开。

    徐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贾某借款11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但借款到期后被告徐某未能归还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徐某返还借款及利息共计120万元。徐某到期未能给付。2017年4月,贾某到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多次传唤徐某到法院,但徐某就是不露面。承办法官按照送达地址查找徐某下落,但无结果。今天上午,执行干警在现场依然未能找到徐某。承办法官按照规定,在物业公司和邻居的见证下,现场留置送达了传票

    被执行人周某向申请人郑某借款50万元,到期未能返还被起诉。法院判决周某返还郑某本金及利息共计55万元。2015年郑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传唤周某,周某本人不到法院,均是让家属到法院与申请人沟通,双方在其间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周某并未履行。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周某时,已经查无下落。今天上午,根据线索,执行干警在现场并未找到周某,物业公司提供了周某家属电话。经过联系,周某家属到法院向承办法官说明情况,并承诺尽快筹钱偿还。

    2016年12月底申请人秦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李某给付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借款及利息共计39万余元。承办法官前后十余次联系,通过采取“四查”措施,发现李某名下除了一套40平米的公租房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反复强调自身困难,只能每月偿还1000元,申请人不同意,并要求法院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今天上午,在宣读完司法拘留决定后,李某被送往天津市拘留所。

    2018年4月,申请人天津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常某偿还因购买车辆欠下的36万余元。承办法官通过银行查询,冻结常某名下账户13万余元。后联系常某,常某同意6月中旬还款,但直至6月底常某未能偿还。后双方达成口头和解协议,申请人作出4万元的让步,并且免除相关利息,但常某到期依然未给付。今天上午,常某被传唤到法院,与申请人商量再宽限些日子,但申请人坚决不同意,也不再让免,要求常某今天必须返还36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否则要求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双方沟通无果。在宣讲完司法拘留决定后,常某被送往天津市拘留所。

    2016年1月,被执行人王某与山东某面粉厂因借款达成还款协议,应于2016年底偿还5万余元,后迟迟无动于衷。承办法官数次与王某沟通,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能尽快履行。王某口头答应挺痛快,但无实际行动。今天上午,承办法官将王某传唤到法院,在告知其相关规定后,王某依旧不以为然,表示“就是没钱,法院能把我怎么的”。承办法官在报请院领导后,对王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但在经过4小时的反思后,身在拘留所的王某同意还钱,并与申请人达成口头协议,偿还4万元,申请人不再追要余款。不久,王某的儿子将4万元送到法院,交付申请人。此案圆满执结。

    据了解,下一步南开法院将按照市高院的“夏季专项行动”执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院执行案件实际,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情况,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来源:南开法院
责任编辑: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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