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执行信访工作任务,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实现执行信访工作目标,近日南开法院出台《执行信访考核细则》(试行),为实质性推进执行信访工作提供了考核依据。
该《细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建立执行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和该院《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而成。共分10条20款。
《细则》将考核分为执行信访指标考核和执行信访负面清单考核,执行信访指标考核分设部门信访考核指标和个人信访考核指标。同时明确了部门信访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执行实施团队个人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执行信访团队个人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执行信访负面清单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细则》明确,该院的执行信访考核由执行局负责实施,定期向院党组汇报执行信访考核情况,以及信访旧存数量、新增数量、化解数量、在办数量等信访态势。执行信访考核按月度进行,相关数据累计计算。考核结果报研究室备案,并在本部门内公示,同时报分管院领导,作为部门讲评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