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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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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娜  发布时间:2019-02-22 13:57:33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工作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法律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主要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8941.2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47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838.7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376.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883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02.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8941.2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478.6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8250.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项目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


卫生健康支出31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公共安全支出含项目支出预算9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13.0万元。主要包括: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费30.0万元;差旅费24.2万元;法院业务装备、办案业务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等经费50.0万元;法院业务装备、办案业务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等经费(车辆更新)80.0万元;法院业务装备、办案业务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等经费(劳务费)272.7万元;聘任制书记员经费356.1万元;结转结余项目102.5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91.2万元包括办公费200.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手续费8.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180.0万元、邮电费120.0万元、取暖费22.0万元、物业管理费18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因公出国(境)5.0万元、维修(护)费350.0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8.6万元、劳务费700.0万元、工会经费38.9万元、福利费120.0万元、交通费302.0万元、公用经费其他47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主要项目是:货物类项目8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630日,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没有其他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9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44.6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更新。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院安排出国经费持平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1.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标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80.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辆更新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6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标准预算接待经费


 


 


 


 


 


 


 


 


 


 


 

 
来源:南开法院
责任编辑: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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