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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化街戏楼房屋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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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江  发布时间:2019-04-01 10:47:15 打印 字号: | |

什么情况?法院干警组团逛古文化街?


真相是:南开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前往古文化街旅游商贸区执行一起腾房案件。


腾房不新鲜,可腾戏楼不常见吧!


案涉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7年初,申请执行人某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经有关部门授权作为出租方,将坐落于本市南开区古文化街旅游商贸区内戏楼房屋租予被执行人马某使用,马某承租房屋后从事古玩字画商业经营。合同到期后,出租方即通知马某腾空并交还房屋,因马某拒不腾房,出租方将其诉至法院,后南开法院依法判决马某腾房并支付拖欠的房租。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马某到院,敦促其尽快履行腾房义务,并数次前往腾房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细致了解被腾房屋内物品情况。执行地点位于古文化街核心地带,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执行现场存放着大量的瓷器字画等易损易碎品,加大了强制执行的难度。


3月22日早9时许,南开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腾房地点,在现场张贴公告,告知被执行人马某相关权利义务,此时马某情绪激动,仍拒不同意腾房。经反复沟通无效后,上午11时许,马某被拘传回院。起初马某态度坚决,执行干警在对其释法明理的同时,也充分讲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持续一整天的教育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由申请执行人支付马某一定费用以弥补其房屋装修损失,被执行人自动将戏楼房屋腾空。3月25日,案款到位后,执行干警到现场将戏楼房屋腾交申请执行人,该案得以妥善执结。


一直以来,南开法院采取“以惩促调”“以惩促腾”方式,妥善执结一批腾房案件。一方面加大执行威慑,做足采取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的准备;另一方面加强调解工作,尽力说服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自动履行。在强大“攻心战”下,拿下一批腾房“骨头案”。

 
来源:南开法院
责任编辑:叶金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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