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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南法人都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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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星曈 孙瞳瞳 郭亚龙  发布时间:2019-06-27 10:28:50 打印 字号: | |

在第32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南开法院走出去,向广大群众进行禁毒宣讲;请进来,向在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公开审理、集中宣判,有力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禁毒宣讲,我讲你听,你问我答

6月26日上午,南开法院组织30余名干警,由副院长许殿君带队,参加了天津市2019年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南开法院刑庭的青年干警们通过以案说法、发放资料、介绍展板等形式,向现场群众讲解禁毒方面的政策法规及防毒拒毒的基本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解答群众咨询十余次,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刻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呼吁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进一步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邀请学生旁听毒品案件庭审

青少年是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群体,为让其更好地感知毒品的巨大危害,6月26日上午,南开法院团总支邀请了本市第六十三中学20余名学生走进南开法院,在庄严的法庭内,近距离旁听了一起涉毒案件庭审。

法庭上,同学们直观感受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加深了毒品对家庭、对人生所带来的毁灭性伤害的认识。庭审活动结束后,该案的审判长范凌云结合既往审判过的鲜活案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针对当前青少年防范风险意识差、好奇心强的特点,范凌云提醒同学们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在日常生活及与朋友娱乐时,要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毒品,远离毒品的侵害。同时,也殷切希望同学们能成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志愿者,向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主动宣传禁毒知识,营造“全民禁毒·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集中宣判涉毒案件,最高获刑15年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不断增加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自6月24日起,南开法院连续三天公开审理、集中宣判多起毒品犯罪案件,多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其中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一直以来,南开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自2016年至今,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9件,对共计195名被告人进行了依法判决,判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共计11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的平安稳定。

来源:南开法院
责任编辑:叶金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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