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5000余平场地,90余车搬运,如此阵仗,南开法院所为何事? 来现场的人直呼:没见过!
分享到:
作者:南开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9-10-14 18:10:00 打印 字号: | |

10月14日上午8时30分,南开法院对南开区广开新街与广开南街交口处的某洗浴进行强制腾房。此次腾房行动耗时8个小时,出动干警50余名,法警10余名,警车10余辆,搬家公司出动货车90余车次,共对5层楼进行清腾,清腾面积高达5000余平米。

2003年,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某房产服务管理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承租广开新街某处一层一间(西侧北头)、二层全部、三层全部、四层六间(401、408、409、413、414、415室)、五层全部房屋(一层为设备间、二层为洗浴、三层为包间、四层为员工宿舍,五层为某KTV),租期为五年。张某按月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租金,月租金为50238元。张某将该房屋租下后,便开始经营洗浴中心和KTV业务。2008年4月,双方租赁合同期满,约定续签,租期至2013年12月底。续签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张某也未按时搬出房屋,而是继续占据房屋经营生意,故申请执行人向南开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腾房。经过二审审理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要求张某于判决生效后3年内腾空房屋,并将腾清的房屋交还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接到法院判决后,没有按时履行腾房义务。

申请执行人遂向南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执行案件后,承办法官胡富源带领团队干警前往现场,但张某却派人将洗浴大门上锁,阻挠干警进入现场查看。经过对在场人员的明理释法,大门终于打开,但张某依旧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洗浴中心内部灯光昏暗,工作人员谎称电路故障故意不给开灯,经过一番交涉和训诫,干警得以正常勘查现场。

对于张某不配合执行的行为,胡富源多次找到张某,阐明法院强制腾房的法律依据和坚定决心,以及拒不履行腾房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法院强大的震慑下,张某慢慢开始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2019年9-10月期间,由院、局领导带队,多次勘查腾房现场,10月8日下午,胡富源带队前往腾房现场张贴腾房公告,并再一次详细勘查腾房现场内部及周边区位环境,制定详细的预案,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了充分研判。

经过大量的前期工作,腾房行动虽已不存在大的障碍,但腾房现场巨大的面积和大量未搬走的物品仍给腾房工作带来不小难度。据统计,屋内共存放百余张床、数十张按摩躺椅、大小储物柜数十个、大小沙发数十个、麻将桌十余个。

10月14日上午9时,法院干警、执法监督员、评估单位和搬运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媒体记者全部到达腾房地点。进入房屋后,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方案,执行干警兵分5路,分别到达5层楼的指定点位,评估单位工作人员立即开始对现场物品逐一进行清点评估,之后搬运公司人员开始装车。整个行动有序高效,直至当日下午5时许,共清腾90余车的物品,房屋被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当前解决执行难工作已进入新的阶段,南开法院执行局以一往无前的战斗姿态迎难而上、激流勇进,在领导决策、集体行动的前提下,形成腾房案件常态化办理。一个个“骨头案”迎刃而解,一间间被占房屋物归原主,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

 

 

 

 

 

 

 

 

 
责任编辑:叶金馥

友情链接:

新华网

人民网

光明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天津法院网

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

天津庭审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