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人天津市鑫丰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天津市天材昊业贸易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该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选任管理人,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鑫丰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在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基本登记信息为:股东为北方高科(天津)实业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天材昊业贸易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1幢306号;注册资本为贰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钢材、金属材料、化工(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1月3日,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天津市鑫丰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批复》,“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所报方案对天津市鑫丰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采取破产清算的方式实施退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2、接受联合报名,但需提交合作各方签署的有关责、权、利的法律文件,同时需明确被选任后以谁的名义担任管理人。
3、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执业律师不得少于2人。
4、申报机构声明该中介机构及其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的书面文件。
三、申报方式
报名参加选任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2)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3)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4)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四、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时。
五、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联系人:孙晓明,联系电话:83615583。
六、选取方式
由我院司法辅助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在符合报名资格的机构范围内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中介结构报名,则本院按照《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随机指定管理人。
摇号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九点。
摇号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