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归入夫妻共同财产,强调了劳动所得共有的婚姻共享立法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司法实践中,诸如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一定争议。《民法典》扩大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更加符合现今社会的实际情况。
视频来源:天津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