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南开法院与南开妇联会签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8-20 09:58:16 打印 字号: | |

8月19日上午,南开区人民法院与南开区妇女联合会就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举行会签仪式。南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洪,南开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贾欣玫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合作机制》并讲话。南开法院在院班子成员、民一庭负责人及部分法官,区妇联有关领导及南开区各街道办事处部分妇联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签约仪式在南开法院举行,区妇联一行首先参观了南开法院升级改造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及新近落成的诉前调解中心,随后来到会签仪式现场。会议由南开法院副院长张战华主持,民一庭庭长张明就南开法院家事审判机构的建设情况,近几年审理的婚姻家庭案件情况,以及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典型案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新格局构建等方面进行介绍。

南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林介绍了南开法院“五个一”矛盾化解协调指导机制,他表示,南开法院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倡导“法官进社区”,六个庭室已分别与辖区12个街道对接,在社区建立法官联络点,开展法律服务、社区培训、指导纠纷调处等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据区妇联介绍,应市妇联要求,已建立南开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委员会,并在全区12个街建立了12个调解工作室,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贾欣玫表示,与区法院建立合作机制,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区妇联与区法院渊源颇深,此次会签是双方合作的新起点、新契机,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而共同努力。

刘金洪强调,南开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此次双方会签合作机制,是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南开法院推动落实“五个一工程”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刘金洪提出三点建议:一、进一步发挥法院和妇联的职能作用,加强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在妇女就业、妇女维权、儿童保护、维护隐私权等方面加大保护力度,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合作机制履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沟通,并探索拓展除婚姻家庭以外的合作;三、加强合作机制的组织领导,在涉及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包括依法维权、信访等问题,法院将与街道、妇联密切合作、携手共进。

做好家事审判,是维护家庭和谐的后盾,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南开法院与南开妇联签署的合作机制涉及沟通协调、诉调对接、陪审员选任、回访观护、信访互动、心理服务、宣传教育和业务提升、家庭暴力案件联动处置等多个方面,为双方携手推进家事纠纷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叶金馥

友情链接:

新华网

人民网

光明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天津法院网

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

天津庭审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