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预决算公开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8-28 10:18:51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我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13,753,239.47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4,431,320.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70,143.10元,占88.23%;其他收入247,378.67元,占0.22%。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13,753,239.47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4,431,320.65元,其中:基本支出85,297,178.56元,占74.98%;项目支出9,558,404.90元,占8.4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4,639,339.9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0,825,212.9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87,795,806.91元,其中:“行政运行” 79,026,435.06元,主要用于:本院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案件审判”7,949,580.85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办案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其他法院支出”819,791.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经费以外的关于法院其他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9,009.00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536,524.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38,0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补助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85,290,135.0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8,890,309.33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1,140,490.26 元,其中:

“基本工资”9,060,275.68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工资的发放;

“津贴补贴”15,798,378.97元,主要用于:干警津贴补贴工资的发放;

“奖金”748,551.00元,主要用于:干警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3,258.60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72,987.80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38,000.00元,主要用于: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3,911.01元,主要用于:干警工伤、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15,357,055.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干警缴存的公积金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58,072.20元,主要用于:上述经费中未包括的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187,060.75元,其中:

“办公费”1,232,196.59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印刷费”138,808元,主要用于:各种印刷品支出

“手续费”4,535.00元,主要用于:银行手续费支出

“水费”119,496.2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院水费支出;

“电费”1,167,513.32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院电费支出;

“邮电费”668,298.46元,主要用于:案件等文件的信件邮寄费、电话费和网络通讯费;

“取暖费”2116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院取暖支出;

“物业管理费”1,446,2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院物业管理费支出;

“差旅费”171,234.00元,主要用于:干警出差的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43,5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高院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学习的支出;

“维修(护)费”4,099,109.73元,主要用于:房屋和办公设备维修、相关设施的修缮和维护经费支出;

“租赁费”61,242.00元,主要用于:本院饮水机租赁费:

“培训费”36,436.50元,主要用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干警培训的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2,786.00元,主要用于:夏河法院交流学习:

“专用燃料费”24,389.66元,主要用于,食堂煤气费支出;

“劳务费”4,268,219.93元,主要用于:陪审员、监督员、案件翻译、保安人员、协警补助等经费支出;

“工会经费”622,4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出的经费;

“福利费”642,243.49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出的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226.28元,主要用于:与审判相关的执勤执法用车的办案经费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1,747,412.33元,主要用于:干警交通补贴经费支出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9,076.46元,主要用于:本院食堂等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3,604.07元,其中:

“离休费”275,909.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发放;

“退休费”455,819.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生活补助”5,232.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贴发放;

“医疗费补助”195,599.07元,主要用于:离休药费支出;

“奖励金”1,045.00元,主要用于:独子费奖励支出;

4、“资本性支出”4,028,979.98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3,735,389.98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专用设备购置”175,720.00元,主要用于:业务设备购置经费;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2,000.00元,主要用于:网络设备购置:

“其他资本性支出”35,87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等购置经费。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065,612.28元,与2019年算相比减少380,387.72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合理安排使用。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43,5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6,500.00元,主要原因是出国费用高院统一核算。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出国1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19,326.2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226.2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289,773.72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799,1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900.00 元,主要原因是实际履行合同金额比减少。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7辆,购置公务用车3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786.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83,214.00 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活动比预期少,接待中严格控制支出。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3,216,040.73元,比2018年增加6,583,930.54元,增长40.00%。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各项经费支出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01,50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5,9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33,563.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4,7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34,7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7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伟

友情链接:

新华网

人民网

光明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天津法院网

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

天津庭审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