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开区、河北区、津南区三家法院共同对古文化街某商铺开展强制执行行动。由于被执行人涉及三起案件,故三家法院协同作战。海河公证处、古文化街管委会、公安津南分局等多家单位配合此次行动。
该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天津市某地产有限公司将涉诉房屋租给被告白某,合同到期后,白某拒不腾出。该房屋上下两层,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房屋内有大量实木家具。2018年,原告将白某告上法庭,南开区法院判决被告腾房并承担房屋使用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承办人多次带队前往现场勘查,准备开展强制腾房行动。
然而,就在这次强制腾房行动前夕,河北区法院查封了该房屋内家具,并在房屋大门上张贴封条。原来,白某因欠款,成为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
更为曲折的是,公安津南分局在调查一起案件时,认为屋内家具有赃物之嫌,故函告河北区法院暂不能处置。因此,该腾房案只能暂且搁置。
今年8月,津南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屋内家具为赃物,欲将涉案赃物转移至所属地保管,因此联系了河北区法院和南开区法院。三家法院协商一致,准备开展联合执行行动。
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执行现场顺利交接,经统一安排,案件承办人、南开区法院法官李亚带领该院执行实施第一团队干警及执行警务组共计12人,于8月20日前往执行现场,协助执行并接收涉案房屋。
截至当日18时30分,屋内物品全部搬运完毕,由津南区法院移走保管。涉案房屋腾空后,被执行人仍未出现。在各方见证下,南开区法院将房屋交还给申请执行人,此次联合执行行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