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李之圣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在刑事审判岗位上辛勤耕耘、锐意进取,曾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7年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并荣立2015、2019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21年被授予“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一、甘于奉献,深耕法台
李之圣自2015年独立办案以来,至今共结案656件。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作为青年法官,李之圣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独立承办案件后的首年即取得办案数量全庭第一的成绩,多次荣获院内结案标兵、质量标兵、年度考核优秀等荣誉,其撰写的裁判文书及主持的庭审多次获得本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等奖项。
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
自2016年始,李之圣承办多起大案要案,如荆某诈骗案、邝某等32名被告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其承办了南开区首批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及南开区首例17人“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李之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凭借坚定的政治信念、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过硬的审判业务能力,办理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受住了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温情司法,挽救少年
2016年至2018年期间,李之圣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其对青少年罪犯秉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理念,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积极促成其与被害人和解,在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一起诈骗案中,年仅16岁的高某,其父因犯罪在监狱服刑,其母独自艰难维持家庭生计而对其疏于管教。高某在我市一家汽车服务店打工期间,从店内骗出一辆高档汽车开往老家,途中发生事故后藏匿家中,后母亲带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害人主张一次性付清数十万元赔偿。面对高额赔偿,高某母亲一度想要放弃。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李之圣投入大量时间、精力,用心用情组织双方进行十余次漫长而又艰难的调解。该案最终以被告人悔改、被害人息诉结案。
四、司法为民,真情化解
李之圣将为民情怀融入日常审判工作。在审理一起“套路贷”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张某与其子石某相依为命,张某名下唯一住房被本案被告人非法占有、变卖,至今未获得任何赔偿。李之圣走访张某母子得知,张某患有心脑血管等老年病,石某有智力残疾,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固定工作,二人生活十分拮据,且面临居无定所的困境。对此,李之圣第一时间为张某母子申请司法救助,因担心二人再因租房被骗,其主动联系房屋中介公司,并在一个月之内寻到一处价格合适、来源可靠的房屋。顺利搬家后,张某母子到法院向李之圣连连致谢,张某更是拉住李之圣的手久久不肯放开。
李之圣秉持“一评查、二调研、三接触、四化解”的工作方法开展信访化解工作。在担任信访专员期间,其以真心换真情,获信访人认可和感谢,并被我院评为2021年第一季度信访维稳标兵。在一起信访案件化解过程中,李之圣不辞辛苦,远赴浙江,深入走访调研,了解信访人及其家庭情况,当面听诉求、定措施、表诚意,为信访人申请司法救助,解决其燃眉之急,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最终信访人表示息诉罢访。
五、延伸职能,服务群众
李之圣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主动扛起普法宣传重担,积极履行青年法官的社会职责。其曾担任南开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在辖区内多个中小学担任课外法治辅导员,常年定期到学校及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学生旁听案件并开展模拟法庭,受到师生和群众的一致欢迎。此外,李之圣具有丰富的金融犯罪审判经验,受邀为辖区内多个银行机构做金融业刑事法律风险等主题讲座,在提高风险意识、预防金融领域犯罪方面起到良好效果。数年来,法院内外遍布李之圣普法宣传足迹,曾被评为“南开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
六、勤于钻研,硕果累累
李之圣勤于业务钻研,其撰写的《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等论文在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等评选活动中多次获得奖项。承办案件后,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学习、总结,用法学理论指导审判实践,又以实践经验反哺理论学习,其撰写的案例分析多次刊载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审判案例研究》《天津法院案例评论》等书籍、刊物。
铁肩担道义,柔情暖民心。李之圣理想信念坚定,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用满腔热血践行法治誓言,展现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精神面貌和无私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