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天津市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妥善处理好疫情期间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妥善保障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诉讼权利,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全部线下工作场所,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阅卷、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
二、原定于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诉讼、执行工作全部延期;
三、当事人因疫情防控要求,影响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就受到影响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请及时关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和衷共济、共克时艰,携手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