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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法院圆满调处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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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20 08:46:03 打印 字号: | |


房屋装修事关群众居住生活,因业主与施工方信息不对称、施工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纠纷频发。近日,南开法院圆满调处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将矛盾有效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

肖某某系天津大学四季村社区业主,因所居住的一楼房屋潮湿,故肖某某决定对房屋进行整体装修,时某某为其提供装修服务,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该装修工程自2021年9月开工,双方口头约定肖某某负责采购主材,时某某负责采购辅料,时某某自述于同年12月完工。肖某某陆续给付时某某装修款25000元,尚有余款未给付。后时某某多次找到肖某某索要尾款未果,双方发生争执,甚至向派出所报案,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南开法院民一庭在开展“五个一”工作中得知这起纠纷后,法官马艳马上前往社区开展调解工作。在与双方沟通过程中,马艳法官了解到纠纷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双方对装修款数额存在争议。肖某某称当时双方约定总款项为50000元,而时某某称当时约定为55000元,且后续存在增项3000元,故装修款总计58000元。二是时某某是否按照约定保质保量完成装修服务。时某某称已如约完成装修工作,但肖某某称时某某偷工减料,使用的辅料品牌与约定不符,且并未完成全部装修项目。


了解纠纷症结后,马艳法官凭借多年民事纠纷调处经验,迅速整理思路,确定调解方案。从证据材料审查、案件事实认定、民法典相关规定的适用等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矛盾。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肖某某同意给付时某某装修尾款10000元,双方均认可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肖某某当场给付完毕,时某某出具收条。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南开法院将以“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主动延伸职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实见效,为平安南开、法治南开建设提供高质量法治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调解法官:民一庭 马艳)


 
责任编辑:翟琛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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