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依法妥善保障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诉讼权利,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2年5月24日起,本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全部线下工作场所,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阅卷、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原定于2022年5月24日及之后已经排期(含公告)的诉讼、执行工作,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在线诉讼活动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请予以积极配合。不能通过线上办理的,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当事人因疫情防控要求,影响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就受到影响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请及时关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